2018湖北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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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补充事业单位急需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发<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文件规定,神农架林区各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由林区人社局协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