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当阳市事业单位集中医疗岗招聘体检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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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当阳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当阳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定,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者若体检不合格,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