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县事业单位医疗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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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湘潭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和申论成绩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合成
按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人员必须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此次公开招聘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各招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为参加相同试卷考试的所有报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80%。计算平均成绩时,缺考一科、缺考两科或因违纪违规行为致使考试成绩无效的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综合成绩合成和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