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镇宁县乡镇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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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文件规定,结合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453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2018年上半年笔试考试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2018年乡镇事业单位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方案。
考察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