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丽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报名条件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6、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3、现役军人;
4、2014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2018年4月16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