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赣县区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调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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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区区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本区乡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选调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12月6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年度考核手册、获奖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2017年区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到区卫生计生委三楼会议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现工作单位的院(站、所)长要对《报名表》中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出具《报名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解释。
报名时须交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缴纳报名费150元(用于命题、考试和组织工作)。
2.报名初审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加分、考试情况将在赣县区卫生计生委大院内公示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3、各专业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专业选调人数,并在赣县区卫生计生委大院内公示栏予以公示。报考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考试允许改报另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一并进行。
4、已报名的考生,请于12月11日自行到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