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和笔试通知
2020年舟山市定海区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舟山市定海区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和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29日和7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定海区东海中学(定海区桔园南区162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应聘岗位需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供劳动合同等);
5、《报考诚信承诺书》;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资格复审当天,如应聘人员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经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并按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收取每人每科50元考试费。
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接受资格复审者不予参加考试。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笔试的应聘人员报到时均须出示浙江“健康码”和测温。资格复审报到时还须上交《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责任。在《健康申报表》申报后至笔试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应及时与定海区医疗集团联系,更新个人健康申报,并采取相应处理。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资格复审。
(2)“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3)“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4)“健康码”为绿码但在资格复审前14天出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并提供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或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定海区医疗集团报告。除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非绿码人员应提前到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爱家公寓酒店(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舟山汽车城13-1号1号楼)办理转换绿码手续。 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是动态调整的,应聘人员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了解本地疫情风险等级。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通知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二、笔试
笔试定于2020年8月1日(周六)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和笔试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资格复审、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3、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定海做好准备。
4、因资格复审和笔试场地停车位数量有限,建议应聘人员绿色出行。
定海区医疗集团联系电话:0580-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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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医疗集团
2020年7月17日
原标题:关于舟山市定海区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和笔试相
文章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0/7/17/art_1489650_51279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