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第三医院医疗招聘10名专业人员的聘用流程(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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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10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简章已发布,那么这次的医疗招聘的聘用流程是什么呢?为了让参加考试的考生更清楚内蒙古第三医院医疗招聘聘用流程,2018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10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简章为大家将这些资料做出了整理。
【内蒙古第三医院医疗招聘聘用流程】
1.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2018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医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招聘中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以上就是内蒙古第三医院医疗招聘聘用流程,想报考的小伙伴要仔细阅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