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2018应届生招聘报考条件|岗位表
招聘公告/报考条件/招聘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考试/体检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计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将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重庆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2018应届生招聘报考条件|岗位表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见《渝北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研究生。
说明:硕士研究生为本、硕连读或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祖国,热爱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卫生专业知识;
4.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
6.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和其他相应证书(如规培证、执业医师证书等),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7.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9.鉴于卫生计生类招聘岗位的专业性较强,考生不可持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进行报考。
(三)其他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