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彭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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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人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彭水县卫计委三个招聘点。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等其他方式报名。对岗位没有限定专门招聘站点的,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站继续招聘,每一站所剩余岗位缺额,于上一站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提前公开发布;如上一站招聘名额已招聘满的岗位则不得再纳入下一站招聘。
报名通知
1.第一招聘站: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8:30-10:30。
(2)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6楼。
2.第二招聘站: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8:30-10:30。
(2)地点: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318会议室。
3.第三招聘站:彭水县卫计委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8:30-12:00。
(2)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县体育馆斜对面原国税局办公室)彭水县卫计委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并在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前认真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岗位一览表》和报名诚信承诺、相关说明等内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再按规定在《彭水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并由考生对《报名表》进行“双面打印”(不得改变原《报名表》格式)。
1.考生报名准备要求。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准备好。除《报名表》和证件原件外,考生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资料原件依次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其内容主要包括:(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复印件,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必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推荐表中需包括所在院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以及上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4)本人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原件;(5)有获奖的,可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为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在报名前提前准备好由所在学校及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考生应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上述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审核。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计委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考生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