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大足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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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招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前请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并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的人员报名,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4. 资格审查。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大足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所需的报名资料,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具体见《一览表》)。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楼108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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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