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四季度重庆丰都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
丰都县卫生计生委7楼会议室(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63号)。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钟老师
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丰都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相应职能处室)公章的《报考推荐表》(网上下载)、身份证、学生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不能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