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全科医生招聘岗位任职要求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7〕126号)精神,现就将2017年我市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方案公布如下: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