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长乐区属医院医学类人员招聘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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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市长乐区2018年区属四家医疗单位将招聘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56名、本科毕业生20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35周岁以下,本科30周岁以下;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福州市长乐区区属医院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和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在校期间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就业推荐表(内附成绩单),其毕业证、学位证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人事档案资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寄到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