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明溪县总医院医疗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44人报考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明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8年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2018年明溪县总医院(含部分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现中公卫生人才网将2018福建明溪县医疗招聘44人报考条件有关事项进行整理。
2018年福建明溪县医疗招聘44人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资格条件。
6.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