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莆田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124人注意事项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精神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为全面做好2019年医药卫生人才聚集工作,提升我市医疗水平,为建设美丽莆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中公卫生人才网为大家整理了 2019福建莆田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124人公告 具体事宜如下:
福建医疗卫生招聘注意事项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公务员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福建医疗卫生招聘注意事项相关通知,如需更多信息请进入中公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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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
2、2019年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