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石狮市总医院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编内卫技人员35人笔试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石狮市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狮委〔2012〕69号)和《石狮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狮委〔2018〕8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办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市卫健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采取笔试或面试考核的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1、采取笔试考试方式岗位。
(1)笔试时间、地点:初定4月16日(星期二),以《准考证》为准。
(2)非中医类岗位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中医类岗位笔试内容:《中医基础知识》。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参加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线=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的平均分×60%,合格线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市总医院网站()公布。
二、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拟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三、考察、体检、聘用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狮市总医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经市卫健局和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以上是2019福建石狮市总医院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编内卫技人员35人公告关于笔试通知的重要内容,由中公卫生人才网的老师整理,望考生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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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石狮市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石狮市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内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