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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惠安县医院医助人员招聘11人公告

医院招聘信息6年前 (2019-08-20)福建省41

因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9年惠安县医院编外医助、收费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11名医助人员,在惠安县医院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

3.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19年8月20日8:00至8月26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8月26日18:00关闭。

2.资格初审(2019年8月20日8:00至8月26日18: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9年8月27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②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工作由惠安县医院负责组织。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行政能力职业测验》。笔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择优录取。

①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体检和审核。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③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惠安县医院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如下:

①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②综合成绩计算

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所得。

(三)资格复核

①面试或体检前,惠安县医院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②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③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1);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四)体检

①根据招考人数,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者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惠安县医院医助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惠安县医院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三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惠安县医院)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医院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

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

招聘岗位及要求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惠安县医院

2019年8月19日

原标题: 关于2019年惠安县公开招聘惠安县医院医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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