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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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2、报名地点:芷江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河西小学对面)。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考生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怀化人事考试网”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名要求:
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⑵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具体岗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本县医院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本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⑶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至2017年12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⑷报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1月14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报名时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⑸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⑹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领取。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