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天门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体检考察通知
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天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1、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