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湖南津市市事业单位医疗岗人才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招聘公告 | 报考条件 | 考试报名 | 招聘考试 | 考试成绩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现场报名的,代理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
资格审查
1.按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对照《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后)的招聘资格条件,确保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若有一项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现场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推荐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整个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确定开考岗位
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常德市委组织部或常德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准考证发放
时间和地点将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共同公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