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报考条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满足我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全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8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