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成绩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满足我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全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本次招聘笔试《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卷面成绩取平均分并按百分制折算后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占总成绩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pide;2×(2/3)]×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聘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实行政策倾斜(简称“三项目”人员)。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pide;2×(2/3)+5]×40%+面试成绩×60%)。“三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请享受加分的人员,必须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于2018年6月5日前交州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人社局209室)登记。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申请表可不再盖章,否则须经服务单位及管理部门逐级确认盖章。
(二)岗位开考比例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公告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聘岗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所缴报名费退还。对少数特殊专业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需保留招聘计划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局审核,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总成绩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聘用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