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樊城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体检考察聘用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樊城区教育系统下属26所学校、樊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樊城区安监执法大队、樊城区卫计局所属4所卫生院共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