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体检考核
| 公告 | 报名条件 | 人事部政策 | 国务院政策 | 鄂人社政策 | 岗位表 | 报名入口 | 缴费通知 | 准考证打印 |
| 笔试通知 | 面试通知 | 资格审查 | 成绩查询 | 体检考察 | 公示聘用 | 备考指导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