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医疗岗招聘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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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都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组织2018年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8年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都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试用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