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长阳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报名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长阳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县内事业单位在服务期内的在编正式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