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长阳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体检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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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中国长阳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由县人社局联合各相关聘用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