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荆门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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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我选湖北、创在荆门”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面试公告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分别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或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请面试人员仔细阅读面试公告。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开考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公布后,由同级人社部门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及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见面试公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