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荆门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体检及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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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我选湖北、创在荆门”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