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蕲春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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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黄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方案》(黄人组发[2018]2号),蕲春县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2018湖北蕲春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报名通知公告如下:
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蕲春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原公安局四楼)
报考县卫计部门岗位的考生,报名地点设在蕲春县人才服务局(原公安局二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10日(双休日不休息,接受考生报名),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蕲春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三项目人员”报考需9张相片)等相关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最迟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实习实训大学生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进行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8月1日,已在黄冈市辖区内实习实训1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实习实训大学生,可报名参加“限实习实训大学生报考”的岗位招聘;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限‘三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招聘。
请上述考生在2018年8月10日前向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原公安局四楼)或县人才服务局(原公安局二楼)报考点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蕲春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实习实训大学生考核鉴定表》、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