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恩施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规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现将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9日(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且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告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我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新招聘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或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倡导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以方便核查。
联系电话:0718-8301017(纪检监察部)0718-8301022(人力资源部)
来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邮政编码: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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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二).docx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1年5月31日
原标题: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hbmdyy.com.cn/content-506-115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