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衡水饶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7人报考条件
2020河北衡水饶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为方便各位考生及时查询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小编特别整理了本页面,预祝各位考生旗开得胜。欢迎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获取更多医疗卫生招聘资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意愿。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
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
7.具有衡水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8月3日)
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另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2.报考教师类岗位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规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指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或全日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基本相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3)岗位条件表述为“2018-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所指“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对于报考“2018-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终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