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丽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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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不按编制限额及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五)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