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医疗招聘资格审查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报名资格审核由德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参加省级统一考试的州县(市)人社局,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二、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原件,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