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招聘报考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8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大理州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2014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五)参加大理州2018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2018年4月16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