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招聘体检考察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8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大理州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