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0人的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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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市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不含2020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计划内容详见《2019年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现役军人及在读的应届生不得报考;
7、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以上是2019辽宁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0人公告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由中公卫生人才网汇总并将持续进行更新,希望大家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了解考试动态,以免耽误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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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