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大渡口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资格审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初审报名资格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考生进行补充。
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比例为1:3,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或属于紧缺急需专业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应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不含递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于2018年5月10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大渡口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工作经历”部分(见附件4,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同意报考事项”部分(见附件4,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意见考察前提供);(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