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炎陵县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卫计人员招聘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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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卫计人员15名。(其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卫计人员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卫计人员2名)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即2000年3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三年(二、三、四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的方可报名。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